守国门 促发展

当好让党放心 让人民满意的国民卫士

内蒙古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3-16 09:53 文章来源:呼和浩特海关 【字体: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编制。报告全文由概述、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711日起至20171231日止。

一、概述

2017年内蒙古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十二字方针为主线,立足检验检疫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拓展信息公开领域和内容,细化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完善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建立了局领导亲自抓、办公室主要负责,专人专管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围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要求,细化落实《2017年全国质检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内蒙古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7年度绩效考核,并严格遵照《内蒙古检验检疫局政务信息公开规定》《内蒙古检验检疫局网站管理办法》依程序公开信息,同时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流程,加强信息涉密审查, 确保公开与保密两不误。二是完善信息公开内容,根据工作安排内蒙古局对政府网站进行了改版优化,重新进行了页面设计, 及时增设“双随机、一公开”“收费公示”“政府采购”栏目,将政策法规、社会热点等栏目与质检总局嵌套共建,保证了信息的准确有效。三是以门户网站、公告栏、新闻媒体为主渠道,加大对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和载体的运用,构建了多样化的公开渠道,有效推进政务公开,不断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提高影响力。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工作人员队伍建设,12月份,组织内蒙古检验检疫系统信息公开工作轮训,不断增强信息的合力。

二、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加强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制度建设,规范权责清单管理。根据法律法规修改情况、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及时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梳理,对职权名称、实施主体、实施依据和流程图等内容进行相应规范和完善,形成了新的权责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并通过门户网站对外公开。

(二)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按照总局的部署要求,组织对公共服务事项进行了重新梳理和调整,对调整后保留的18项公共服务事项,内蒙古局各业务处室逐项编制了办事指南。调整后的事项目录、办事指南等信息通过门户网站统一对外公开,确保了办事过程透明,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推进执法信息公开。督促相关单位和部门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公开行政许可等执法信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并向社会公布抽查情况和结果,不断规范监管行为。

(四)深入推财政信息及收费信息公开。根据总局计财司《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质检系统2017年收费公示检查的通知》(质检办财函〔2017535号),对网站收费公示工作予以完善,内容包括收费主体情况、收费目录清单、收费依据文件、联系方式等。完成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完成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对政府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等采购项目信息的公开工作,并督促负责部门完成在内蒙古局网站政府采购栏目公开相关工作。

(五)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推行报检、原产地申报无纸化工作,积极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应用;推进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坚持“应上尽上、全程在线”的办理模式,强化“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实际应用,形成线上线下功能互补、相辅相成的政务服务新模式。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内蒙古检验检疫局全年公开政府信息2056条,其中全年通过本局官方网站公开发布信息2021条,涉及新闻动态、人事任命、政府采购、财政信息、计划公告、政策法规、检验检疫业务公告等内容。召开新闻发布会3次,组织在线访谈6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9次,通过官方微信平台发布信息106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内蒙古检验检疫局坚持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义务,不断完善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2017年,内能古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五、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内蒙古检验检疫局未收到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的行政复议申请;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问题,相对人以内蒙古局为被告,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内蒙古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主动公开内容建设、网站功能建设、渠道拓展等方面均取得了一定成果。但对照上级要求,仍需加强主动公开内容的深度与广度,加强信息公开平台的互动性。2018年,内蒙古局将采取有效的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水平,加强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力度,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内蒙古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内蒙古检验检疫局

                                                                                               2018316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