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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海关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发布时间:2022-10-26 11:05 文章来源:呼和浩特海关 【字体:
集宁海关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见备注1)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见备注2) 公开渠道和载体 (见备注3)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有关说明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体 主动 依申请
1 机构信息 机构职能 1.机构概况 2.主要职能 3.内设、派出机构以及所属企事业单位设置 4.负责人姓名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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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办事信息 1.行政办公地址 2.政务服务场所地址 3.业务现场地址 4.办公时间 5.各对外机构日常联系电话 依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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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政务服务 政务服务 事项清单 1.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 2.要求企业接受的第三方服务事项清单 ①②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办公室、各业务部门 ■呼和浩特海关官网 /
4 办事指南 本关可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①②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各业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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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办事详解 1.业务流程图 2.申请材料填制说明、示范文本 3.常见问题 4.办理进度查询渠道 ①②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各业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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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手册

海关应当依据实际,梳理本关最常办理的若干政务服务事项,编制便于企业群众办事的详细指引。
6 服务窗口信息 1.岗位名称 2.岗位职责 3.工作人员姓名 4.工号 5.照片 依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 各业务部门 ■现场公示栏 /
7 行政执法信息 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办理结果 ①③④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各业务部门 ■呼和浩特海关官网 /
8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 ①③④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各业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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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主动公开。对不宜主动公开的海关行政处罚决定,可通过依申请公开方式提供。
9 行政检查 随机抽查结果 ①③⑤ 按照海关总署“双随机、一公开”要求 各业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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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行政执法 统计年报 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①③ 每年1月31日前 办公室 ■呼和浩特海关官网 /
11 现场执法 人员信息 1.工作人员姓名 2.所在部门或岗位 3.工号 4.照片 ①③ 依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 各业务部门 ■现场公示栏 除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外,承担海关行政检查、现场监管、一线查验等职能的人员,其信息应当在海关对外办公场所集中、统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因执法需要不宜对外公开的例外)。
12 财务信息 预决算信息 1.财政预算 2.财政决算 ①⑥ 有权批复部门批复后20日内 办公室 ■呼和浩特海关官网 /
13 政府采购 本关政府采购实施情况(包括采购意向、采购公告、采购结果等)。 ①⑦ 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时限 办公室 ■呼和浩特海关官网 /
14 拍卖信息 本关实施的海关拍卖信息 ①⑧ 按照拍卖法律法规规定时限 办公室 ■呼和浩特海关官网 /
15 收费信息 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 ①⑨ 按照国务院、海关总署有关规定时限 办公室、各业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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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互动交流 投诉举报监督 1.信访投诉渠道 2.走私违规举报渠道 3.海关廉政规定和举报渠道 4.行政复议渠道 5.其他应当公开的投诉举报监督渠道 ①⑪ 依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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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业务咨询 1.本关业务咨询电话 2.12360热线电话 ①⑪ 依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 办公室、各业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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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紧急联系 1.预约服务电话 2.应急值班电话 ①⑪ 依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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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综合管理 通知通告 本关应当让社会公众及时、普遍知晓的通知通告类信息 ①⑪ 依据实际情况及时发布 办公室、各业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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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解读宣贯 针对社会公众关心事项和最新热点政策,提供解读宣贯服务 ①⑪ 依据实际情况及时发布 各业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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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政府信息公开 1.依申请公开渠道 2.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1.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2.每年1月31日前 办公室 ■呼和浩特海关官网 /
22 意见征集 本关在作出可能引起相对人重要关切的决策事项时,应当事先公开征集意见,并在事后公开意见征集结果 ①⑪ 依据实际情况及时发布 办公室、各业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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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②《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 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 ④《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⑤《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 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 ⑦《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 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海关总署关于发布<海关涉案财物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38号) 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国办发〔2014〕30号) ⑩《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关于公布国务院部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的通知》(工信部联运行〔2017〕236号) ⑪《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备注2 表中“公开主体”中办公室负责通过呼和浩特海关网站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各业务部门负责通过现场公示栏、查询机、公用电脑等渠道进行政府信息公开。
备注3 “公开渠道和载体”不限于所列内容,各部门可依据自身实际,实现多种渠道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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