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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海关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7 18:42 文章来源:呼和浩特海关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有关规定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乌拉特海关办公室联系(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发展大厦,邮政编码:015000,联系电话:0478-8787005,电子信箱:wlthgbgs@customs.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乌拉特海关坚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海关总署、呼和浩特海关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要求,坚持以服务企业为宗旨,结合我关工作实际,持续深化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效能。

    (一)积极落实主动公开职责。认真抓好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用好门户网站、业务现场公示栏、政务公开查询机等公示渠道,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条。其中,行政处罚1条、政府采购信息11条、关长接待日12条、预决算信息各1条,执法统计年报1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1条、政策解读1条、监管场所检查结果公示13条。逐步提升依申请公开业务能力,通过呼关门户网站和业务现场展板公示依申请公开申请方式和海关联系方式,建立依申请公开登记台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提升依申请公开业务知识储备。

    (二)多种形式开展政务公开宣传。通过图文形式对辖区进口煤炭、铜精粉,出口南瓜籽和番茄酱进行政策解读,将解读内容通过宣传册、呼和浩特海关12360热线公众号等渠道向公众展示,有效提升海关政策宣传效果。关领导带头进行政策宣传,通过“关长接待日”“关长送政策上门”等活动,党委委员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研,认真落实落细海关各项举措,先后走访辖区重点企业20家,收集和解决各类问题15个。用好《人民日报》《海关发布》等媒体平台,发布辖区主要进出口商品相关政策,抓住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等节点,将海关政策法规送入进出口企业、监管场所、通关和旅检业务现场。2024年,在国家级媒体发布稿件10篇,辖区开展各类宣传活动22

    (三)努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逐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内容,持续关注海关政府信息,及时更新公示内容,让企业第一时间了解海关政策变化,2024年,各现场公示栏更新公示内容22篇,门户网站执法人员、机构职能等信息更新6次。加强政府信息审核把关作用,通过政务系统流转待公示信息过程中,对是否存在涉密、涉及个人隐私、是否存在错别字、引用文件是否有效等方面严格审核。今年以来,审核待公示信息过程中纠正错误5处,对门户网站已公示信息开展自查6次,发现2处错误均已及时改正。逐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将监管场所检查结果进行整合,每月45条检查结果整合为1条政府信息统一对外公示,既方便企业查询检查结果,又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2

行政强制

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0

0

0

0

0

0

0

4.申请人撤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4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政务公开品牌使用和宣传欠缺问题,组织各科室业务骨干开展政务公开培训,介绍政务公开品牌,在各类宣传活动中增加政务公开品牌使用率。二是针对政务公开专区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充分发挥政务公开专区位置优势,加强对报关大厅、旅检大厅来访人员宣传介绍,现场展示专区各部分功能设置和政务公开查询机使用方法,有效提升政务公开专区作用。

    (二)目前存在问题。一是对已公开政府信息主动监督自查较少,大多数情况是按照上级部门通知开展检查。二是政务公开岗位人员技能有待提高,目前仅能高质量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等基础工作,但是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整体把握能力不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乌拉特海关2024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年报下载地址:乌拉特海关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乌拉特海关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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