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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乌海关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7 18:34 文章来源:呼和浩特海关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有关规定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乌海关办公室联系(地址:锡林浩特市团结大街11号,邮政编码:026300,联系电话:0479-3444220,电子信箱:dongwucustoms@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东乌海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领会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机制建设不断完善。加强主动公开工作,不断完善机制建设,更新发布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依申请公开指南、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各业务科室办事指南、办事机构信息等相关内容,增加信息公开透明度。坚持提供更方便快捷服务,在业务现场设置专门业务咨询窗口及办事咨询电话,常态化通过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渠道及时更新重要公告、放假通知、办事指南等便民内容,全力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24年东乌海关共发布政府信息122条,其中,海关监管作业场所检查结果公示104条、“关长接待日”公告12条、执法类相关信息2条、重要通知公告1条、财务类信息2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

  (二)政策宣讲惠企惠民。坚持“四下基层”,加强调查研究,开展“关长送政策上门”服务,持续提升辖区企业获得感,联合地方部门单位开展政策宣讲,涵盖海关通关流程介绍、优化营商环境措施、海关特殊监管区政策、报关业务流程及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等内容,帮助推动解决企业难题10余条。针对货运企业“量身定制”政策指导内容,支持将“单挂车”改为“骨架双挂车”,实现跨境运输单车单程装载能力翻倍。全力支持进出口货物增量增值扩类,指导东乌旗政府部门完善珠恩嘎达布其口岸通道、倒装场地基础设施,促进蒙古国天然饲草恢复进口、中国电力恢复出口。

  (三)为民服务成效显著。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持深挖优势资源和特色产业,“一企一策”精准施策,主动服务,推动农畜产品“优进优出”,完成内蒙古爱味客宏源食品有限公司AEO培育阶段工作,企业已正式提交认证申请。开通属地查检绿色预约通道,实施提前预约查验,优化查验流程,减少企业等待时间,实现属地查检证书“云签发”模式100%,签发证书635份,实现“即报、即审、即签”。优化原产地政策服务,通过智能审核、自助打印、全国通签等便利服务措施,助力原产地签证“即报、即审、即领”,签发各类原产地证书63份、同比增长1.42倍,签证出口货值2120.62万元、同比增长1.69倍。

读稿件被海关总署网站采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2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0

0

0

0

0

0

0

4.申请人撤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3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针对“东乌海关在基层政务公开品牌创建上的推动力度不足,品牌建设与政务公开工作融合度不够高,亟需改进和提升,仍需不断加大品牌宣传力度”这一问题,2024年,东乌海关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加大政务公开品牌创建力度,选派1名优秀业务骨干赴呼和浩特海关开展跟班学习,借鉴先进工作经验和创建思路,在业务现场亮明东乌海关政务公开品牌标识,增设品牌标识解释手册和宣传展架,与业务科室联动开展企业宣传、品牌宣传,充分发挥好政务公开品牌效应。

  (二)目前存在问题。目前,除政府信息公开岗位人员主动公开意识较强外,大部分工作人员不同程度存在主动公开意识不够强的情形,变动更新现场人员信息、公开最新政策法规等偶有滞后现象发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东乌海关2024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年报下载地址:东乌海关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东乌海关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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