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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海关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31 10:55 文章来源:呼和浩特海关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有关规定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11日起至2025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包头海关办公室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黄河大街81号包头海关,邮政编码:014030,联系电话:0472-2745114,电子信箱:btlizimeng@customs.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包头海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海关执法服务、政策落实、营商环境优化深度融合,严格遵循“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持续推进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为辖区外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一)强化组织保障,健全工作机制。

  包头海关构建“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统筹协调、各科室协同落实”的工作格局。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梳理、审核、发布等日常工作,形成职责清晰、运转高效的工作体系。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保密审查制度,全年未发生涉密信息泄露情况,确保公开信息安全合规。全年公开政府采购32/次、双随机一公开58/次、预决算5/次、通知公告12/次、行政执法年报1/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次。全年受理12345热线2件,呼和浩特海关转办1236012345热线工单共4办结率100%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聚焦重点领域,提升公开质效。

  加强业务培训,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全员培训的重要内容,对新发布的文件规定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培训,围绕企业群众关切,聚焦政策落实、通关监管、政务服务、执法规范等重点领域,系统梳理公开事项,细化公开内容将政府信息公开融入日常执法服务全过程,与信访工作、关企沟通、政策宣讲等工作协同推进通过精准公开政策红利、监管要求、服务举措,帮助企业明晰发展路径,降低合规成本,实现“以公开减矛盾、以透明提效率”。

  (三)拓宽公开渠道,畅通互动机制。

  构建“线上为主、线下补充”的立体化公开渠道体系。线上依托呼和浩特海关官网、呼和浩特海关发布”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线下以报关大厅、业务现场为阵地,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摆放办事指南、政策汇编等资料,并通过意见箱、公示栏等形式拓宽公开路径深化“一路关助,包你满意”品牌建设。结合“关长接待日”“关长送政策上门”等活动,同步开展信息公开与政策解读,全年组织各类公开宣讲活动20场,覆盖企业100余家,为企业推送52期政策速递,解决企业各类急难愁盼诉求超100余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0

行政强制

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0

  0

  0

  0

  0

  0

  0

4.申请人撤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4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聚焦政策解读能力短板,梳理监管通关、出口管制等政策要点,邀请业务骨干授课,提升工作人员精准解读、高效答疑的履职能力。二是提升政务公开工作队伍专业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海关业务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保密管理要求等核心内容开展培训,以学促干、以干践学,全面提升工作人员政策把握、文稿撰写、舆情应对的专业能力,为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开展筑牢队伍根基。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未发生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队伍稳定性不断提高。

  (二)目前存在问题。一是工作人员对新质生产力相关政策、智慧监管举措等新领域的公开要点把握不够精准,仍需加强业务培训。二是工作人员在保密审查与公开边界界定、复杂申请答复技巧等方面的专业能力仍需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段为202511日至20251231日。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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