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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海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09:09 文章来源:呼和浩特海关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有关规定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鄂尔多斯海关办公室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伊克昭街与呼和塔拉交汇处海关大楼,邮政编码:017000,联系电话:0477-2782991,电子信箱:erdshg@customs.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鄂尔多斯海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加强领导,主动落实,坚持以公开透明为基本原则,以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目标,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重大决策和执行情况公开、便民信息服务、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持续规范公开内容、公开时效。

  (一)落实政务公开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政务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部门,做好保密审查工作。由办公室牵头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安排专人专岗抓实信息公开职责,对于重大政策、公告发布时点,提醒岗位人员及时学习,有针对性地答复各类咨询,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高效开展。

  (二)持续深化公开力度。将“双公示”“双随机、一公开”等主动公开事项,作为政务公开重中之重,责任到人、压缩时限。2023年我关通过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67条、其中财政信息2条、政府采购信息3条、“双随机、一公开”信息26条、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信息11条、行政执法公示25条。年内开展普法宣传6次、海关总署政策解读采用1篇,主动宣传解读海关政策法规,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编制依申请公开答复书模板,畅通联系电话、传真和邮箱申请渠道,确保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2023年我关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建强队伍,健全机制。修订完善政务公开领导责任制,强化办理职责权限管理,实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对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要求,精准实施。通过完善线上公示、亮化现场公示、规范查检公示等健全信息公开渠道。积极开展“关长接待日”、“关长送政策上门”等活动,收集企业群众诉求,加大科技应用力度,提高“线上”窗口办事效能,推广应用原产地证书“智能审核”、“自助打印”“无纸化申报”便利化措施,推动减税惠企便企政策惠及更多外贸主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 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0

0

0

0

0

0

0

4.申请人撤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2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答复文书和办理过程的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的问题,目前均已整改,情况如下:一是我关结合申请答复典型案例,开展“以案说法”,推动公开答复合法合规。二是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参加总关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组织本关相关人员开展二次教学,提升一线人员政策解答、公开操作的能力,对于重大政策、公告发布时点,提醒岗位人员及时学习,有针对性地答复各类咨询。

  (二)目前存在问题。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前的信息审核把关有待进一步强化,客观上存在审核把关的时效要求执行不够规范,信息内容的审查把关不够严肃认真的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鄂尔多斯海关2023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年报下载地址:鄂尔多斯海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鄂尔多斯海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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