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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海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09:11 文章来源:呼和浩特海关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有关规定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乌拉特海关办公室联系(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发展大厦,邮政编码:015000,联系电话:0478-8787005,电子信箱:wlthgbgs@customs.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按照海关总署以及呼和浩特海关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乌拉特海关以服务企业为宗旨,多举措完善本关政务公开工作,从强化人员配置、健全工作机制、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规范工作流程等多方面健全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确保基层海关政务公开工作真达标、见实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3年乌拉特海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5条。其中,行政处罚9条、办事机构信息1条、乌拉特海关相关联系方式1条、政府采购信息13条、关长接待日10条、部门决算1条、部门预算1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事项清单1条、执法统计年报1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1条、遗失财政票据作废申明1条、政务服务办事指南1条、政务公开调查问卷及结果公示各1条,监管场所检查结果公示52条。

  (二)抓好政务公开落实。严格落实人员备案制度,分管领导和政务公开岗位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向呼和浩特海关办公室报备。强化信息公示,通过呼关门户网站、现场公示栏、政务公开一体机及时对外公示行政处罚、办事机构、预决算信息等内容。创建乌拉特海关塞上“海”关政务公开品牌,利用海关法制宣传日等节点,开展送法进社区、送法进企业等活动21次,以政务公开品牌带动普法宣传。

  (三)增设政务公开专区。在机关一楼办事大厅设立“政务公开专区”,统一使用海关标志标识,设置岗位标牌、现场公示执法人员信息、办事指南等内容,通过政务公开查询机、公告栏等多种形式提供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充分保障管理对象的知情权。开展企业群众政务公开工作调查问卷活动,累计收回有效问卷57份,政务公开工作满意度达90%以上。

  (四)加强政务公开宣传。组织开展海关开放日活动,邀请驻地小学生参观海关工作现场,加深外界对海关工作的了解。通过政策宣讲会、关企微信群等形式向企业介绍海关政策,编制乌拉特海关企业服务清单,累计为企业解答疑难问题百余个。通过中国国门时报、中国新闻网等媒体发布农产品、羊绒、煤炭等进出口产品相关政策文章,多平台、多角度对海关信息进行公开,向公众展示海关形象。

  (五)践行海关服务宗旨。逐步完善业务现场政务公开服务事项,增设宣传板26块,在现场设置中蒙双语通关指南,向进出境旅客发放进出境政策解读宣传册500余册,业务现场放置常见疑难问题提示牌,印制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和办事详解,为进出境旅客提供服务便利。累计开展“关长接待日”、“关长送政策上门”等活动20余次,面对面听取企业意见建议,为企业解决疑难问题15个。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1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0

0

0

0

0

0

0

4.申请人撤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2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各科室对政务公开重视程度不够,对政策解读和场景式服务关注度不高问题,我关组织各科室业务骨干开展政务公开专题培训,对政策解读、场景式服务发布案例进行分析学习,今年我关发布政策解读4篇,场景式服务1篇,质和量均显著提升。二是针对政务公开工作进展缓慢问题,我关组织各科室指定政务公开岗位兼职人员,强化各科室联系与配合,有效缩短沟通时间,提升政务公开办事效率。

  (二)目前存在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品牌宣传和使用不足,未充分发挥出其作用。2023年我关创建的塞上“海”关政务公开品牌,在各类活动和宣传中使用率有待提升。二是政务公开专区作用发挥不明显,本关办事机构、业务联系方式、业务办理流程等信息均通过呼和浩特海关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区等渠道进行公示,但是实际工作中服务对象多数通过值班电话和现场咨询获取海关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乌拉特海关2023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年报下载地址:乌拉特海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乌拉特海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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