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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海关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7 18:50 文章来源:呼和浩特海关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有关规定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鄂尔多斯海关办公室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伊克昭街与呼和塔拉交汇处海关大楼,邮政编码:017000,联系电话:0477-2782991,电子信箱:erdshg@customs.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鄂尔多斯海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加强领导,主动落实,坚持以公开透明为基本原则,以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目标,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重大决策和执行情况公开、便民信息服务、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持续规范公开内容、公开时效。

  (一)落实政务公开主体责任。

  严格执行政务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部门,做好保密审查工作。围绕“全心全意、及时周到、通达高效”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法,按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努力创建创新型、服务型政务公开阵地,从“标准引领”入手,让审批效能“快”起来,从“一个窗口”入手,让服务群众“暖”起来,从“惠民利企”入手,让营商环境“优”起来。

  (二)持续深化公开力度。

  将“双公示”“双随机、一公开”等主动公开事项,作为政务公开重中之重,责任到人、压缩时限。2024年我关通过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66条、其中财政信息2条、“双随机、一公开”信息27条、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信息16条、行政执法公示21条。年内开展普法宣传7次,主动宣传解读海关政策法规,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编制依申请公开答复书模板,畅通联系电话、传真和邮箱申请渠道,确保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2024年我关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一是优机制促落实。完善政务公开领导责任制,强化办理职责权限管理,实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持续构建“大公开”格局,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上下联动、左右互通、落实落细。二是多渠道公示公开。通过政策宣讲会、即时通讯群、现场公示栏等方式主动公开沟通渠道,积极发挥“新闻宣传+政务服务”优势,针对群众关心的重要政策和热点问题进行解读,进一步畅通政务公开渠道,做到服务便民。三是多途径听取诉求。企业“请进来”、政策“送出去”,不断强化政务公开的互动功能,开展“关长接待日”活动12期,依托“关长送政策上门”机制开展调研4次,协调解决答疑企业问题6条,建立“关企联络员”联系机制,共同协商解决难点、堵点、痛点问题,以点代面实现便民利企政务服务全覆盖,切实做到助企纾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 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0

0

0

0

0

0

0

4.申请人撤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3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前的信息审核把关有待进一步强化,客观上存在审核把关的时效要求执行不够规范,信息内容的审查把关不够严肃认真的问题,目前均已整改,情况如下:一是严格执行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落实“三级审核”,切实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做到“一事一审、责任到人”。二是组织政务公开岗位人员开展相关专题培训2场次,依托钉钉学习平台,开展相关内容学习,确保公开工作不偏离法治轨道。

  (二)目前存在问题。在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提高海关政策解读的针对性方面仍需进一步加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鄂尔多斯海关2024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年报下载地址:鄂尔多斯海关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鄂尔多斯海关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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