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基础
“金二”加贸系统
业务准备
你问我答
  • 什么是加工贸易手册?

    加工贸易手册是海关对加工贸易企业实施管理的手段和载体之一。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加工贸易手册的表现形式和管理内涵也在发生变化。目前所说的海关对加工贸易企业实施手册管理,是指加工贸易企业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或者“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向海关报送能满足海关监管要求的手册设立、进出口、核销及物流等数据,海关对数据进行核对、核算,并结合实物进行核查的一种加工贸易海关监管方式。

  • 加工贸易手册适用哪些企业?

    加工贸易手册适用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以外的未实行联网监管的加工贸易企业。

  • “金二”加贸系统中加工贸易手册有哪些特点?

    “金二”加贸系统中的加工贸易手册总体上仍设置建账、扣账、核账三大环节,结合料号级管理、风险分析、智能化作业、分层级管理等要求进行整合设计,打造新型加工贸易手册管理模式。

  • 全面切换“金二”加贸系统后是否还有纸质手册?

    “金二”加贸系统中,加工贸易不作价设备手册也被纳入加工贸易手册子系统,并参照加工贸易手册进行无纸化申报管理,因此,不再有任何形式的纸质手册。

  • 加工贸易手册与加工贸易账册有什么区别?

    “金二”加贸系统中分设加工贸易手册和加工贸易账册两个子系统,充分体现了海关对保税加工企业实施分层次管理的思路:

    1、加工贸易手册适用于规模较小、信息化管理水平不高的保税加工企业;加工贸易账册适用于规模较大、信息化程度较高的保税加工企业。

    2、加工贸易手册体现“以合同为单元”的管理思路;加工贸易账册体现“以企业为单元”的管理思路。

    3、加工贸易手册区分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加工贸易账册不区分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

  • 加工贸易手册与加工贸易账册的联系?

    对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以外的加工贸易企业而言,加工贸易手册和加工贸易账册之间在一定条件下,存在相互转化的关系。原先使用加工贸易手册的企业可能会因为业务量的增加申请切换为加工贸易账册;原先使用加工贸易账册的企业也可能因为不再符合联网监管条件而切换为加工贸易手册。

  • 一家企业可否同时开设加工贸易手册和加工贸易账册?

    原则上,一家企业只能选择开设加工贸易手册或加工贸易账册,不可以同时开设加工贸易手册和加工贸易账册,因为二者的管理思路、管理要求均不一致。但是,在企业处于加工贸易手册和加工贸易账册切换过程中,可能出现暂时性的加工贸易手册和加工贸易账册并存的局面。

  • 企业办理加工贸易企业还需要办理《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吗?

    《关于取消(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的公告》(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09号)明确,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取消《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以下简称《生产能力证明》),企业从事加工贸易业务不再申领《生产能力证明》,商务主管部门不再为加工贸易企业出具《生产能力证明》。

    1、企业开展加工贸易业务,须具备相应生产经营能力。加工企业应具有与业务范围相适应的工厂、加工设备和工人,经营企业应具有进出口经营权。企业应自觉履行安全生产、节能低碳、环境保护等社会责任。

    2、企业开展加工贸易业务,需登录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信息系统,自主填报“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并对信息真实性做出承诺。信息表有效期为自填报(更新)之日起1年,到期后或相关信息发生变化,企业应及时更新信息表。

    3、已网上填报信息表的企业到主管海关办理加工贸易手(账)册设立(变更)手续,无须提交纸质信息表。如遇系统原因无法同步信息表的,应按海关要求上传信息表扫描件。 “金二”加贸系统上线后,系统可以从商务部网站直接获取企业填报的信息表的相关内容,因此,企业在申请设立加工贸易手册和加工贸易账册时,根据此公告可不再向主管海关提供《生产能力证明》正本,但是加工贸易企业应根据此公告及当地主管海关的具体操作要求做相应的变化,准确填报、更新信息表。